一个人的成长经历会记录在他的档案里。档案是指人们在各项社会活动中直接形成的各种形式的具有保存价值的原始记录。档案是由文件有条件地转化而来的,即一切由文字、图表、声像等形式形成的各种材料;档案是已经办理完毕的文件中具有保存价值并分类保存以备考察的部分;档案是对文件的不断扬弃;档案是把分散状态的文件按一定逻辑规律整理而成的信息单元;档案是再现历史真实面貌的原始文献。原始记录性、历史再现性是它的本质属性。
《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规定“档案是指过去和现在的国家机构、社会组织以及个人从事政治、军事、经济、科学、技术、文化、宗教等活动直接形成的对国家和社会有保存价值的各种文字、图表、声像等不同形式的历史记录。”
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行业标准《档案工作基本术语》对档案的定义表述是:"国家机构,社会组织或个人在社会活动中直接形成的有价值的各种形式的历史记录。"“档案是组织或个人在以往的社会实践活动中直接形成的清晰的、确定的、具有完整记录作用的固化信息。”
文件是档案的前身,档案是文件的归宿;文件是档案的基础,档案是文件的精华;文件是档案的素材,档案是文件的组合。
律师、公证员等社会服务机构的成员,每办结一件服务事项后都要将该服务事项的重要材料按有关规定装卷归档。司法行政机关对执业律师的年检活动中都要抽查律师已办结案件的归档材料,司法行政机关以此来考核律师在执业活动中是否能遵守对律师执业的各种法规要求。社会中有人认为律师是自由职业者、是一盘散沙,主管机关中的有些人认为律师是自由散漫的,从笔者的角度来观察,因作为社会服务机构的律师事务所相当大部分是合伙性质,在平时执业活动中对律所执业律师的管理是很宽松的,以致发生个别律师办案时不向律所立案呈批、不与委托人签订委托协议、不按有关规定收取代理费用等,使主管部门无法对律师的执业活动进行有效监督管理,使其他法律共同体和社会民众对律师行业的整体评价偏低。笔者所在城市的司法局在某个年度的执业律师年度检查中,通过检索中国裁判文书网和某律所的《受案登记表》找到几件案件的案件信息并要求律所提交这些案件的归档卷宗,但是该律所未能找到某律师的某本案件卷宗,司法局从该案件没有向律所呈批并进行利益冲突审查、该案件没有与委托人签订委托协议、该案件的承办律师向委托人私自收费、律所没有按规定向委托人开具正式税务发票的角度对该律所进行停止执业某段时间的行政处罚。停止执业的后果是该律所受到了很大的经济损失,也使外界感到该律所的内部管理有缺陷。
破产案的案卷归档与普通民事案卷归档不同。
1、普通民事案等案卷归档要求该案首先在律所立项并领取律所同意办理本案的呈批表,而破产案的案卷归档不需要向律所办理呈批手续,但应将人民法院指定本律所为管理人的《决定书》置于案卷的首部,以表明本律所办理本案有合法依据。
2、普通民事案等案卷归档应在律所审核后,统一编号并存放在律所档案室中,而破产案的案卷是单独存放在破产部门的文件材料中,原因是破产案中,本律所是管理人,案涉事项是管理人在办理而不是另有委托人,不会有就案涉事项而委托本律所的委托人,也就无普通民事等案卷中的委托合同。
3、普通民事案等案卷中有委托人交费的收费凭证,而破产案中是人民法院给的管理人办案补贴费用。例如在一件破产案中,有债权人起诉破产债务人,在诉讼中要列明该破产债务人的管理人名称和管理人负责人的名字,如破产债务人委托了诉讼代理人,待该诉讼结案后,由破产债务人的诉讼代理人将该案材料归档,破产管理人是将经手的案涉材料整理归档,破产管理人可以是律师事务所也可以是会计师事务所等社会机构,如破产管理人是律师事务所,因该破产案件不需要向律所办理呈批并且该律所不是本案的诉讼代理人,所以在中国裁判文书网和该律所的《受案登记表》中都没有本案的信息,因破产业务也属律师事务所的业务范围,所以司法行政机关有权对该业务进行检查,可以在律师事务所破产团队的业务材料中检查办案材料是否符合有关法规要求。
归档是破产案卷宗的归宿,是不同于普通案卷的归档,是一种特别方式的归档。